日前,记者从2003年陕西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,2002年,陕西省环保投入超过45亿元,占GDP的比重超过2%。 陕西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取得重大突破,实现了市以下垂直管理,环保能力建设有所加强;同时,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力度,环保执法机制初步建立。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启动,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加快,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实现3年翻一番。全省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生态示范网络已基本形成。
陕西省副省长潘连生在会上指出,党的十六大把环保工作纳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,环保工作走向成熟并进入深化阶段。各级政府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,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重要地位,进一步提高做好环保工作的自觉性;正确处理加快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辩证关系,努力实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“双赢”的目标;适时转变观念,牢固树立大环保意识,努力形成一个党委领导、人大监督、政府负责、各部门协同作战、全民动员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,把环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更高阶段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一定要准确定位,适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强化监督监察上来,实现统一立法、统一规划、统一监督管理,做好规划、宣教、执法、外事和考核等各项工作。
对于2003年的工作,潘连生要求,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,各级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;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,逐步增加环保投入;针对突出问题,认真落实防治措施;开拓创新,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。
陕西省环保局局长刘维隆在会上透露,2002年,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活动在关中几个城市逐步展开,宝鸡、咸阳和西安迅速掀起了“创模”高潮。《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环境保护战略规划》、《渭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》、《陕西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大纲》和《汉江、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》四大规划编制完成,陆续进入实施阶段,不仅推进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,也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。